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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面子与权利的再生产

第一次听说《人情、面子与权利的再生产》是在大学时候,每当知乎上有一些好的书单推荐时,往往也不缺乏它的身影。可惜穷学生穷学生,大学时期王二不止一次找过这本书的电子版,可惜一直没有找到,图书馆里也找过,也没有这本书。现在毕业了,发了点工资,便买了一本纸质版的书。

这本书应该算是翟学伟先生的论文集,如果说当代中国有谁还在认真地做社会科学,翟学伟先生算一个。举例翔实、论点充分、旁征博引是这本书的特点,让王二一读起来就觉得作者是个社会学经历丰富、认真做学问的人。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王二读费孝通老先生《江村经济》的时候。

但是本书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太啰嗦。一个观点要被作者反复说个七八遍,就好像再程序里写了七八遍功能一样只是命名不同的方法,这谁会受得了。而且,阅读本书时王二似乎右回到了高中背政治课本的时候 – 一个论点下面有三个加粗的分论点,每个分论点下面有长长的一坨内容,我们要做的仅仅是在加粗的分论点下面画上横线,表示这是考试要考的内容,是需要着重记忆背诵的。至于下面那一坨里面讲的是什么,没人会在意。

虽然槽点不少,但是不能掩盖这本书充满创见的内容。王二认为本书有一下三点需要了解,第一、中国式人际关系模式;第二,脸和面子的同质性以及异质性;第三,情理社会中的社会交换方式。

对于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除了第二个可能不太懂王二要说什么,对于其他两种,同学们多多少少都会有自己的答案。生活在中国这个大的环境下,生活在人情面子的关系往下,有时候,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些问题。结合本书,王二会尝试将每个同学结合自己特定场景经历得到的答案理论化学术化,以便未来能更加得心应手的处理人情面子相关的问题,这也是王二写这篇读后感的初衷。

需要注意的是,本书除了讲述中国式的人情、面子以及人际关系模式,还有一些偏政治方面的内容,例如中国式官僚作风的形成、中国地方与组织领导的权利游戏等等,对于这些内容,王二不太感兴趣,所以没有仔细阅读,也不打算写相关感想,所以这不是一篇完整的读后感。严谨一点的话,将文章标题改成《人情、面子与权利的再生产》选读后感似乎更合适。

《人情、面子与权利的再生产》之中国人际关系模式

首先作者提到了中国人际关系的构成基础,作者认为有三点:中国人的天命观、家族主义、以儒家为中心的伦理思想。就像背政治一样,每一点下面都有一大段解释的内容,这里就不展开细讲了。

作者还提到:中国人际关系的基本模式是人缘、人情和人伦构成的三位一体,它们彼此包含又各有自身的功能。一般来说,人情是其核心,它表现了传统中国人以亲亲(家)为基本的心理和行为样式。人伦是这一基本样式的制度化,它为这一样式提供一套原则和规范,使人们在社会互动中遵守一定的秩序。而人缘是对这一样式的解释框架,它把人与人的一切关系都定在一种表示最终的而无须进一步探究的总体本源框架中。

我们需要着重注意的是作者提出的人际关系中的平衡性模式

在文中,作者讲述了一个老师(我们称为甲)手术住院的案例,作者发现,甲在住院期间,当得知自己病房的其他病友给主刀医生和麻醉师塞红包时,自己也迫不及待的想给医生、麻醉师塞红包,甲一方面认为这样做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行为在医院制度上是被禁止的;但是另一方面认为这样做在维持平衡性上是必须的,甲要确保她能和病友在主刀医生和麻醉师的关系上保持相同的关系。对于主刀医生(我们称为乙)而言,如果乙没有收到红包或者拒绝收红包这一行为,那么他和甲的互动标准只是医院制度或者医德。但是当他接受了红包,那么他和甲之前的平衡性就会被打破,新的标准就变成了红包。这时候乙就需要对甲额外的关怀或者待遇以达到这一新的平衡。

作者认为,所谓讲究人情的策略之一正是在关系网络中对平衡性的维持。它表现为个体在某种标准压力之下而发生的要面子行为,同时也表现在关系结构上的给面子行为。维持住各人的面子正是维持住了平衡的关系,也就是讲了人情。而一且出现了失衡现象,就会意味着其中有人丢了脸或没有给面子。这同西方人所讲的情感有本质上的区别。例如这一个案中的病人就因自己没有给医生送红包而感到没有面子。因此,人情和面子的社会心理机就在于维系人际关系中的平衡性模式。

作者提到,以上所建立的人际关系平衡模式存在于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正因为如此,它同时也是做人和做群体领导的一项重要策略。

在中国式人际交往过程中,还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在交往过程中的重情轻理的倾向;二是在礼尚往来中讲究的形式主义。

上面提到,人情是中国式人际交往的核心,它实际上是一种带有社会交换性的社会行为。由于农业社会的土地不能移以及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给自足经济,造成中国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第一要务是要考虑怎样来保证人际关系的稳定和和谐。而这一保证又因人情中的血缘关系和儒家伦理的影响而倒向重情抑理。因为“情”字的内涵是义是适宜,是和气,而非利而“理”字往往包含利益、是非、章程、真假和道理等。所以“有了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因为家庭范围之内用讲理的方式是不适宜的。说某人不近情理,也是“情”字在前,“理”字在后。说服某人也会常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我国法律中,也有“合情合理合法”这样的说法。

“情”的另一重要特点是他还受传统儒家“礼”的引导和规范,这一特点带来的结果是在礼貌客套上的相互牵制,并导致情面上的形式主义化。例如过节给有头绪的人送人情,过年给亲戚朋友相互发网络祝福语。这使得交往双方并不顾及对方是否真心还是假意,而仅需要体现人际交往方式上的必须和礼仪。构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交换方式。

《人情、面子与权利的再生产》之脸和面子的同质性以及异质性

“面子”一直是任何一个在中国生活过的人或接触过中国人的人都能感受到的一种文化心理现象。19 世纪末,自美国传教士明恩溥(A.Smith)在其轰动西方一时的《中国人的特征》一书中把它看做是中国人性格上的第一特征起,关于面子的研究由此拉开了序幕。1935 年,林语堂在他的成名作《吾国与吾民》一书中以极为相似的观点认为,“面子”是统治中国人的三位女神中最有力量的一个,中国人正是为它而活着云云。

现在,我们都认识到了面子的重要性,然而,面子到底是什么东西,应该怎么去定义,中外学者没有一致的答案。例如,鲁迅认为,它是中国人的一种做戏的本领,是中国人的精神纲领。轮到林语堂界定时,他却一再声称面子这个东西,举例容易,下定义太难,只能说它是中国人社会交往中最细腻的标准。直至 20 世纪 40 年代,中国早期留美人类学家胡先晋开始从学理上对脸面分别施予了学术上的定义,认为“脸”和“面子”应该指两种不同的心理和行为。其中“脸”涉及的是中国人的道德品质,“面子”指的是由社会成就而获得的声誉。所以说有脸是自己挣的,面子是别人给的这一说法。

作者提到:“在他人取向下,传统中国人对别人对自己的批评与意见特别敏感,老是要顾全“面子”,要有“脸”,希望在他人的心目中保有良好的印象。同时,也希望与其他的个人(不限于家族以内的亲属)维持和谐而良好的关系,而不愿意得罪任何人。为了达到此一目的,同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社会情境下对不同的人讲不同的话即使前后的言谈不相一致,甚或互相矛盾,也在所不惜。换句话说,为了在不同的情况下与不同的人都能保持和谐的关系,常不得不说有违自已真实意见或感受的话。”这段话虽然没有区分脸和面子的含义,但实质上已表现了中国人在社会互动中对脸(自我形象)的放弃。

为了更加完整准确地理解脸和面子的区别和联系,作者制作了一个四分图来将中国人性格类型都包含其中:

https://github.com/WangYuLue/pic_of_blog/blob/master/1803/1.jpeg?raw=true

象限一是儒家力图塑造的君子理想,它体现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和“内圣外王”的统一以及对“人皆可以为尧舜”的希冀。理想同现实的巨大落差,导致了第四象限人的出现,他们懂得面子的带有圆滑和痞性,善于变通和交际,但是往往也会有违自己的真实意见去迎合他人。与第四类人相反的是第二类人,他们坚守传统儒家思想,刚正、讲原则、充满正义。但是在现实当中,却常常被讥讽为“不通人情事故”、“太正经”、“不会做人”等。

作者认为,很多人中国人“脸”与“面子”的分离,实质是儒家价值文化和中国现实文化之间的重大差距造成的。儒家在理想上想把人塑造成脸面观上的第一类人,但它在更大的程度上只成为一种人格理想,而其实际作用却是造就了接受或固守这一价值体系的人在现实社会中成为第二类人,并造成了中国人在价值观上强烈排斥第三、四类人(如小人和伪君子)。由于中国人情关系结构上的影响,中国人对价值层次上的认同回到行为层次上后却转向了第四类人,以此来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结果,从价值观上看中国人的脸面观,中国人对第二类人作正面评价对第四类人作负面评价。但从现实社会上看中国人的脸面观,中国人反而对第二类人作负面评价,对第四类人作正面评价,由此造成第二类人在社会行动中的失落或边缘化,进而也出现他们中间一些人的痞化的倾向,以求得第四类人的社会优势。这同时也表明了第四类人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及日常生活的最大受益者和实利者。

《人情、面子与权利的再生产》之情理社会中的社会交换方式

作者提到:在情理社会中,人情的运作期待的不是直接利益最大化,里面还有许多非(直接)利益上的考虑。直接利益最大化是以“理性人”和“经济人”为假设的社会所追求的目标,而以“性情中人”和“社会人”为假设的社会追求的是另种目标。

比较理性人和性情人这两种假设的不同点,作者发现,经济人所要的最大利益是可以预期的,它从一个人的精力、技能和资本的投入中就可以预计获得多少回报;情理社会中的人情往来虽能预期应该会得到回报(这是理的含义),否则这在伦理和道理上是说不过去的。可复杂性在于,一个人无论如何投入,也不能预计会获得多少回报(这是情的含义)。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情理社会的人虽不直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但不能把人情交换理解成非理性,以为他们的人情交换中没有利益。其实,人情交换过程的委婉和迂回可能使人情的施予者获得比用理性预算出来的结果更大,也比赤裸裸(没有人情味)的利益谈判好处更多。否则中国市场中出现的大量人情投资便没有必要。当然由于它不可预计,也不排除得到回报较小或一无所获的可能。中国社会中的人情交往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不确定性,是因为人们在根本上认为“情义”是无价的(但也可以根据情况定价),中国人不希望就事论事,而希望受惠者能理解这一件事的意味和用心,回报也不过是一种心意而已,而不能被理解成一般性的交易。

从理性上讲,资源交易总是倾向于最终能够在价值上得到衡量,甚至于诉诸法律来解决,包括精神赔偿费、人身保险费等都可以换算成价格。但人情来往上的互惠失败,却不是通过什么赔偿费来解决的。比如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背信弃义,在传统中国人看来这些行同价格实在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中国人认为生活中有些东西是不能以价格来计算的,只能诉诸道德或生命来解决,以便让这个无情无义的人在舆论和道德谴责中一辈子感到良心不安,丢一辈子的脸。

另外,作者提到:通常情况下,中国人的人情交换有三种类型,一种是“感恩戴德型”的,即某人在遇到危难或紧急关头得到了他人的帮助,这在人情交往中属于“恩情”的范畴,对此困难提供帮助的人叫做“恩人”。另一种是比较有目的的“人情投资型”的,通常叫“送人情”。“送人情”的功能会导致接受的对方有亏欠或愧疚(也就是中国老百姓常讲的“不好意思”)感,造成双方构成一种“人情债”关系,结果在对方提出要求的时候不得不按对方的要求回报对方。第三种是一般性的“礼尚往来”型,也就是有来有往的互相走动、请客或过节时的送礼行为,以加强彼此的感情联络。

大体说来,中国人如此看重人情是因为人情可以给个人生活带来正向便利和改变,比如个人的成长和发迹、家族的兴旺和发达等都需要人情来打点和疏通。其中扯不清的就是人情与权力之间的关系。权力被理解为(或被赋予)可以在一特定位置上对其所管辖资源做任意控制和分配。在日程生活中,由于和掌权者有扯不清的人情关系,会导致掌权者义务性地介入某些事情,因此就可能在这些事情上获得权利的转让,从而实现权利的再生产。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社会,人情和面子同权力的勾连是有差异的。人情是在报和欠的过程中获得的权力,是交换的结果(比如送礼),具有封闭性的特点;而面子是在关系的关联中获得的权力,可以是无交换发生的结果,比如沾亲带故,如果一个人做的事业符合家族众人的期待,那么他不但自己感到非常荣耀,他的家人也会为他感到骄傲,并因此能分享他的荣誉和资源。

中国台湾社会学家文崇一也提到过:“有权的人,除了自己享受特权外,还会把权力分享给关系密切的家族和姻亲,由近及远;家族和姻亲也会联合起来分享权力,或要求分享权力。这已经变成一种习俗或社会规范,因为有些法律条文也承认这种分赃式的瓜分权力。这种透过家族和姻亲关系获取或保障既得利益的手段,是权力关系中种非常奇特的现象,我们通常把这种情形叫做裙带关系。中国人做了官或发了财,如果不给亲戚朋友一点好处,那才叫不懂人情世故,不会做人。

但它们彼此之间的共通之处是,无论它们如何运作,其效果都是为了建立与他人的特殊关系(有私交和交情)。就这一点而言,我们可以笼统地认为,中国人在情理社会中借助人情和面子的运作,放弃的是规则、理性和制度,得到的却是不可估量的社会资源、非制度性的社会支持和庇护及以势压人的日常权威。